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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再曝光40起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件

时间:2026-08-24 06:24:04 作者:a 点击:958

  中新网重庆8月20日电 (梁钦卿)重庆市正在持续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工作。重庆再曝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对外通报,光起继今年5月公开曝光22起典型违法案件之后,网络违法该局再度公布40起典型违法案例,餐饮以促进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。典型

  今年1月至7月,案件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力度,重庆再曝累计实地检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57763家次,光起查处网络餐饮违法案件8408件,网络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8条,餐饮督促平台下线违规商家35855家次。典型此外,案件监管部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网络餐饮群防群治,重庆再曝村(社区)协管员巡查摸排问题商家368家,光起外卖骑手上报问题隐患381个,网络违法向骑手兑现小额奖励40笔。

  第一类为“入网资质虚假”案件,共7起。以大渡口区志英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为例。2025年11月,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餐饮店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两家店铺,其中名为“野茉 Sandwich热压三明治”的店铺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。经综合裁量,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区公安分局,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。此外,因美团外卖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,该违法线索已移送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。

  第二类为“经营地址不实”案件,共5起。以铜梁区周红餐饮店未按规定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案为例。2026年6月,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卖骑手举报,称取餐时发现美团平台上“享哆味汉堡炸鸡(铜梁龙腾盛世店)”出餐场所与平台登记场所不一致。经查,当事人搬迁至新经营场所后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,仍使用原注册的网络店铺提供网络餐饮服务,搬迁后仅经营3日即被举报。经综合裁量,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,同时给予外卖骑手口头表扬。

  第三类为“超范围经营冷食”案件,共6起。以沙坪坝区烤友汇烤肉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及使用过期原料案为例。2026年1月,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烤肉店通过美团外卖、抖音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,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,但实际经营有夫妻肺片、椒麻鸡、凉拌牛肚、红油耳片等冷食类食品。同时,执法人员在厨房冷藏柜中发现待用的红糖锅盔、雪花南瓜饼均已超过保质期,且有销售记录。经综合裁量,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第四类为“食品过期变质”案件,共9起。以秀山县榕焰记餐饮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案为例。2026年3月,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,称该餐饮店冷库中可嗅到肉类食品的腐臭味。经查,当事人对购入的肉类食品储存保管不当,导致冷库中肉类食品感官性状异常,但仍用于食品制作,并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和实体店进行销售。经综合裁量,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第五类为“食品非法添加”案件,共4起。以江津区芳柠卤鹅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为例。2026年4月,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该卤鹅店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的板鸭被检出含有食品添加剂日落黄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经综合裁量,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第六类为“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”案件,共6起。以铜梁区牛当家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为例。2026年6月,铜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餐饮店在美团外卖、京东秒送、淘宝闪购平台经营“嫩牛五方”“嫩牛卷”等食品,并在其商品详情页面标注该食品原料为牛肉。经查,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品原料系鸭肉,不含牛肉成分,且货值金额达到入刑标准,已涉嫌犯罪。经综合研判,铜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。

  第七类为“过程控制违规且拒不整改”案件,共3起。以巴南区嘉客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为例。2025年9月,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,该餐饮店通过美团外卖、淘宝闪购平台和实体店开展经营活动,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6名员工均未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,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11月,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检查,发现仍有3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。经综合裁量,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(完)